相关法律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
界定依据: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
特殊规定:《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》
国家标准:《GB 34330-2017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》
部级标准:《HJ 2042-2014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》环境保护部
行业政策:重点行业有具体的危废处理政策
名词解释及定义
危险废物:具有腐蚀性、毒性、易燃性、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;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,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固、液、气态废物。
废物代码:具有唯一性,共8位。如831-004-01,前三位831指废物产出行业,004指该废物在该行业里的顺序代码,01则表示危险废物类别。卫生行业,第四号化学性废物,废物类别代码对应的类别还未找到资料。行业代码有助于我们了解危废产生地的产业布局。
危险特性:用C(腐蚀性)、T(毒性)、I(易燃性)、R(反应性)、IN(感染性)来表示,但一种危废可能有多个危险特性。因“致密、不泄漏”是存储、运输、处理过程中的基本要求,无论哪种危险特征的危废都须有可靠的材料去防腐、防渗。其中C、R特性对防腐材料要求更高,防腐材料的选择更有针对性。
危废处置技术分类:预处理技术、处置技术;
预处理技术:
A. 物理法:压实、破碎、分选、增稠、吸附和萃取等;
B. 化学法:絮凝沉降、化学氧化、化学还原和酸碱中和等;
C. 固化/稳定化等:水泥固化、石灰固化、塑料固化、自胶结固化和药剂稳定化。
处置技术(焚烧、非焚烧、安全填埋):
A. 焚烧处置:回转窑、液体注射炉、流化床炉、固定床炉焚烧和热解焚烧;适合处置有机成分多、热值高的危废,固态、液态、气态均适用。含汞废物不适用,爆炸性废物必须经过合适的预处理技术消除其反应后方可焚烧,亦可采用专门设计的防爆焚烧炉进行处置;
B. 非焚烧处置:热脱附处置、熔融处置、电弧等离子处置等;适合性根据技术特点和被处置废物特性进行选择;
C. 安全填埋处置:单组分填埋、多组分填埋。适合除填埋场衬层不相容废物之外的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。性质不稳定的危废需固化/稳定化后方可填埋,有机危废不适宜采用安全填埋方式处理。
处置技术适用性细述
焚烧之回转窑:可处置有机蒸气、高浓度有机废液、液态有机废物、粒状均匀废物、非均匀的松散废物、低熔点废物、含易燃组分的有机废物、未经处理的粗大而散装的废物、含卤化芳烃废物、有机污泥等;
焚烧之液体喷射炉:可处置有机蒸气、高浓度有机废液、液态有机废物、低熔点废物、含卤化芳烃废物;
焚烧之流化床炉:主要处置粉状危险废物,也可用于处置块状废物及废液;
焚烧之固定床炉:可处置有机蒸气、粒状均匀废物、非均匀的松散废物、低熔点废物、含易燃灰组分的有机废物等;
焚烧之热解炉:处置有机物含量高的危废;
非焚烧之热脱附:适合处置挥发性、半挥发性及部分难挥发性有机类固态或半固态危险废物,可用于处理有上述危险废物的土壤、泥浆、沉淀物、滤饼等;
非焚烧之熔融:适合处置危废焚烧处置中产生的残渣和固废焚烧产生的飞灰等;
非焚烧之电弧等离子:适用于处置毒性较高、化学性质稳定,并能长期存在于环境中的危险废物,特别适宜处置垃圾焚烧后的飞灰、粉碎后的电子垃圾、液态或气态有毒危险废弃物等;
填埋之单组分填埋:适用于处置化学形态相同的危险废物;
填埋之多组分填埋:适用于处置两类以上混合后不发生化学反应,或发生非常激烈化学反应后性质稳定的危废。
危废处理各环节都面临着腐蚀、渗漏等问题,高温设备更是面临更为严重的高温腐蚀、高温氧化、工艺温度维持、能源节约等核心问题。志盛威华产品在此领域应用广泛,对危废处理工艺及设备了解深刻、对危废处理各环节腐蚀原理研究通透,如果您有需求或有技术问题,那就致电我们,让我们一起探讨一起进步!